close
南京市民文明規范“八個不”正式公佈,在南京市委黨校教授郭榛樹看來,這樣的規范是向各種不文明現象下達的“宣戰書”,也是呼喚全體市民崇德向善、共建文明的“倡議書”。
郭榛樹說,“八個不”所涉及的問題,看上去都是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,但都是一些文明創建中的“頑疾”。形成這些“頑疾”的原因很多,既有傳統文化的影響,也有公共意識缺乏、管理約束不力等原因。“在國外,對一些不文明行為的處罰往往是很重的。如美國新澤西州拉瑞頓鎮規定,如果當地居民使用‘咆哮、粗魯、鄙俗、褻瀆、下流、不禮貌’的言辭罵人,將會受到罰款500美元或者坐牢90天的處罰。英國法律規定,如果狗主人制止小狗狂吠無效,鄰居繼續抱怨、投訴,狗主人將會收到一張提醒通知單。如果在規定期限之內,狗主人依然制止無效,將面臨起訴,罰金最高達5000英鎊。相比之下,我們對不文明行為的處理,確實有點‘心太軟’。”郭榛樹說。
他認為,對於講臟話、大聲喧嘩等不文明行為,一直隻有輿論譴責而無處罰措施,有的還會以新的問題表現出來,如廣場舞的噪音擾民、寵物擾民等等。“比如寵物問題,很多城市都出臺瞭專門的法律法規,但由於執法力量分散、執法成本過大等原因,實際執法往往失之於寬、失之於軟,致使一部分市民的僥幸心理,以及輕視法律的心理有所強化,寵物擾民、污染環境等事件有禁不止,成為文明創建中的一大頑疾。”
“八個不”涉及到很多方面,原因也很復雜,但如果從道德角度來看,主要涉及到一個人有沒有修養,有沒有公德心,是否尊重他人,是否堅持“己所不欲,勿施於人”的原則。如果從法律的角度來看,主要涉及個人權利與他人權利、個人自由與公共秩序的關系。因此,郭榛樹建議,解決這些問題的根本路徑是堅持道德治理和法律治理相結合。比如針對網絡空間的污言穢語、人身攻擊的處罰完全可以寫入相關法律法規中,做到有法可依、執法必嚴。對於法律已經做出規定的,不管是少數人違法還是眾人違法,不管是大事還是小事,都必須較真勁、動真格,認真調查、嚴格處罰,這樣才能樹立不文明“禁令”的權威,並最終鞏固文明建設成果。
本報記者 張源源
全站熱搜
留言列表